10月18日下午,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捍东主持召开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暨水污染防治工作专题询问会。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剑锋、王明丽、柴新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金玉,县人民法院院长鲍生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姚正文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今年以来全县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全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调研报告》、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专题询问有关情况的说明,对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了专题询问。会上,7名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和1名县人大代表相继就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和社会普遍关切的问题进行询问,县环保局等8部门负责同分别作答。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捍东主持会议
县委常委、常委副县长金玉代表县政府表态发言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金玉代表县政府作表态发言。金玉指出,水污染防治工作涉及全县人民的福祉安全,关乎宿松经济社会发展。各位委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站在民生的角度,站在政治的角度,站在关注宿松未来发展的角度,对水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将认真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以本次专题询问为契机,找准差距,聚焦问题,完善措施,强化责任,积极作为。特别是就各位委员提出的问题,一定会坚持问题导向,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同时完善机制,强化监督,形成合力,努力使我县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保护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捍东在总结时说,一直以来,县政府对水污染防治工作高度重视,监管严格、措施有力,全县水污染防治工作形势总体是好的。对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专题询问在我县人大尚属首次,目的是推动全县水污染防治工作再上新的台阶。大家的询问抓住了水污染防治工作的主要矛盾,反映了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回应了社会各界的关切,问得有深度,有力度。应询人的应答,紧扣问题,实事求是,有情况、有分析、有目标、有措施,重点突出,解决问题。金玉副县长代表县政府所作的发言,对县人大常委会开展的这次专题询问做了积极回应,讲得非常诚恳,也很到位。这次会议开得既严肃认真又生动活泼,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县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县经开区、临江产业园、东北新城管委会负责同志,各乡镇人大主席和城建环资工委委员等120余人列席会议。会议还邀请了部分公民参加旁听。
以下是专题询问部分实录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 陈凯:
我们在调研中发现,有的自来水厂取水口有残留的农药瓶,有的水源保护区附近建有养殖厂,严重污染水源。请问水源保护区划定和规范化建设工作进展如何,存在哪些问题?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措施?
县环保局局长 石向东:
一、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我县县乡饮用水源地,点多面广,做好保护工作的压力特别大。我县两条主要河流及其重要支流、较大的水库和南部湖泊、长江等主要地表水体,几乎都具有饮水的功能。做到应保尽保,难度可以想见,坦率地说,与地方经济发展之间存在制约关系。
二是乡镇饮用水源在枯水季节难以做到稳定达标,根据水源水质监测数据,超标的项目主要为化学需氧量、总氮、总磷和氨氮。还要一种情况,在水源水质达标的情况下,自来水出水水质无法达标,这是制水环节出现的问题。
三是水源保护区的保护工作还不够规范,还存在一些污染源(主要是生活源)和环境安全隐患。
二、已经和正在采取的措施
一是2008年,县政府就印发了《关于加强全县城镇生活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的决定》(松政[2008] 31号),明确了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在生活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中的工作职责。
二是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第一轮次的县、乡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2009年已经完成。因取水变化出现的新的保护区划定工作去年已经开启。县级水源,县政府已决定保持一水厂保护区不变,将县大河新取水口作为主水源地、钓鱼台水库作为备用水源地,所涉及到的保护区划定工作已经完成,本月将呈报省政府批准。乡镇集中式供水水源,新增及调整保护区的工作年内完成。
三、保护工作
保护区标准化挂牌保护工作已于2010年全部完成。从2011年开始,将乡镇饮用水源保护纳入了对乡镇政府的年度综合考核。考核的依据为水源水质的监测数据和现场检查是否存在污染源。
监测工作,考核第一年为一年一次,次年起加密为上下半年各一次,监测指标的项数随县环境监测站持证上岗资质取得进展而逐步增加。今年结合饮用水源地规范化项目的实施,将首次开展一次62项指标的监测,等于开展一次水源地水质的普查工作。县级水源水质则按要求每2年进行一次109项指标的全水质分析。
执法工作,对涉及水源保护区的违法案件一律实行立案查处。去年对涉及县级水源保护区的一则案件实施了上线处罚。
保护工程,去年在黄大湖保护专项内安已排资金300万元,今年计划再安排500万元,除极个别乡镇外,将乡镇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作全部完成,内容包括设立标志牌、开展污染源清理、建设围栏隔离设施、取水口改造、安装监控系统和开展水质监测等。县级水源地,今年将首先实施县大河新取水口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项目,计划安排500万元。这是直接的保护工程。相关的保护工程,已在报告中作了汇报,不再重复。
四、下步打算安排
首先要将已经安排资金的保护工程实施好、管理好,同时做好拟安排资金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其次是加大监管执法的力度。一是落实环境监管网格化的要求,进一步加大乡镇政府在保护饮用水源方面的责任;二是自身的监管执法;三是继续积极主动争取各有关部门的配合支持。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 陶庆中:
加强水质监测是保证农饮水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目前,我县除自来水厂和华农、九成水厂以外,其余水厂均无水质自检设备,水质监测完全依靠卫生监督部门和疾控部门日常巡查和抽样送检,难以做到对农饮水进行动态检测和实时监管。请问:如何逐步解决这一问题?
县卫计委主任 余焰林:
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切实履行卫生监管职责,进一步提高我县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近年来,我委始终把全县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作为民生大事摆在重要位置来抓,制定了《宿松县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采取卫生监督机构采样送检和现场快检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加大监测频次和覆盖面,并将监测结果及时反馈至住建、水利部门和属地相关乡镇政府,促进了全县饮用水水质卫生状况不断改善。根据省爱卫办提供的农村生活饮用水监测情况评价报告,近几年我县农村生活饮用水监测合格率都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如2015年监测水样100份,合格率为77.3%,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2.2个百分点。
纵然如此,我县农饮水水质状况与群众期望仍有较大差距。由于投入不足,我县绝大部分水厂缺乏水质自检设施,仅靠卫生监督部门日常巡查和抽样送检,无法做到对农饮水水质进行动态实时监管,导致群众投诉较多。要解决这一问题,需要从三个方面着力:
首先是要切实加大水源地保护力度。目前我县部分水源保护区保护工作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必须切实增强各乡镇政府和供水单位水源地保护和管理意识,督促其进一步加强水源周围排污控制,尽快落实建造防护设施,确保安全防护距离,努力解决好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问题。
第二是要加大投入力度。目前我县大部分农村水厂制水工艺落后,过滤、沉淀、消毒等设备不达标,存在水质安全风险。为此,必须督促供水单位及属地乡镇增加投入,加大对水质处理设施设备的改造和维护力度,进一步完善制水工艺,提高出厂水质;同时要尽快筹措资金,兴建农村自来水厂自检实验室,配备必要的水质自检设备和人员,利用互联网技术,将各水厂检测数据实时上传到卫生监督部门,从而实现对饮用水水质的日常监测和动态管理,提高水质监测的时效性,确保饮用水卫生安全。
第三是要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目前我县卫生监督部门仅有编制十五名,其中从事水质监管的工作人员仅四人,事多人少、经费不足的问题十分突出。为保障饮用水卫生执法监督工作需要,必须按照省六部门的要求,尽快补充编制,加大执法经费保障力度。同时,增加巡查执法频次,对提供不符合标准的生活饮用水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严肃查处,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群众身体健康又不认真整改的企业,我委将进一步加大监督频次和执法力度,绝不姑息迁就。
水是生命之源,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我委将本着为人民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始终把全县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督工作作为民生大事和实事来抓,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依法履职尽责,努力让全县人民喝上干净水、健康水和放心水。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 朱仁姣:
近年来,我县畜禽养殖企业发展迅猛,治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一些规上企业治污意识不强,投入不到位,加之监管机制不健全,并未实现达标排放。二是一些规下养殖企业环保意识淡薄,设施简陋,畜禽粪便任意排放,对周边的水体造成污染。请问:政府采取哪些措��来规范畜禽养殖企业生产行为,实现减排目标?
县农业委主任 石锦华:
宿松县是畜禽养殖大县、水面大县、农业大县。近几年,宿松农业特别是畜禽规模养殖发展较快,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部分业主环保意识薄弱、企业污染防控设施简陋,造成了一定的水污染,走的是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为保护宿松的良好生态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农业委工作职现,从以下四个方面,认真落实畜禽污染减排工作措施,切实保护我县水环境。
一、认真实施产业发展规划和布局。一是认真实施宿松县十三五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科学制定畜禽发展目标、拟定规模养殖企业总量,推进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大力发展畜禽生态养殖。二是严格按照宿松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科学布局。2017年底前,搬迁或关闭10家在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规模企业;限养区核定总量,从严控制;非禁养区,严格审核,规范发展。三是审核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时将环境评估批复作为前置条件,要求畜禽规模养殖企业(场)污染减排设施与养殖建设实行“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二、积极实施畜禽污染减排工程。一是继续开展畜禽标准化养殖场创建活动。推进畜禽规模养殖企业(场)升级改造,实施畜禽污染减排工程,根据养殖企业规模大小,配套建设雨污分流、干湿分离、干粪堆场、沼气池、粪污暂存池、生物窖、有机肥输送管网、运输车辆等养殖粪污贮存、处理和利用设备设施。十三五期间实现畜禽规模养殖企业(场)污染减排工程全覆盖。二是发挥农村沼汽在污染减排的作用。提高已建成的1处大型沼气和25处联户沼气使用效率,今年完成2处1000立方大型沼气和20处联户沼气建设任务。三是配合县环保局实施污染减排工程项目。扩大治理范围,切实减轻畜禽养殖粪污对地下水、湖泊水体的污染。
三、加快发展绿色循环现代农业。发展循环农业,是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变废为宝,改善土壤肥力的有效措施。一是发展畜牧业绿色循环模式。推广猪-沼-田(林、果蔬)生态养殖模式,实现资源循环利用。鼓励养殖企业(场)承包田地、山场林地,促进畜禽粪便、污水等废弃物就地就近利用,缓解畜禽养殖环境污染。二是鼓励现有规模养殖企业对排污物进行加工生产专用有机肥。三是加大对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监管力度,督促有关单位对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尸体等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开展污染防治技术服务。作为畜禽产业发展的主管部门,我们依法依规强化对规模畜禽养殖企业污染排放的监管,既促使畜禽产业发展,又切实保护好水环境。一是广泛宣传。切实增强畜禽养殖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环保意识,做到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同步。二是落实责任。首先是落实畜禽养殖企业的主体责任。要督促企业自觉履行减排措施。其次是落实技术管理责任。农委将畜禽污染防治技术服务工作纳入基层农技推广项目绩效考核内容,全县兽医技干每人联系两个以上畜禽规模养殖企业(场),实现包保服务,做到三包三保,即包减排工程建设、包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包粪污资源化利用;确保畜禽养殖场无粪污直排,确保养殖户种植户签订粪肥利用协议,确保养殖场周边水环境无污染。三是强化检查。农委将定期与不定期对规模养殖企业污染排放进行检查,切实做好养殖企业污染排放监管工作。将配合环保部门加强对违规企业依法查处,并取消或者不予安排国家有关扶持项目。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 石必健:
2014年以来,我县农村清洁工程全面推进,已初步建立了“村收集-乡镇转运-县集中处理”的体系。通过全县各级各部门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根据调研中群众反映和掌握的情况,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清洁工程覆盖面还不广,多数乡镇只实施至集镇和中心村,有的甚至仅在乡镇政府所在地,许多村组特别是离乡镇政府所在地较远的村庄尚未实施清洁工程,这些地方百姓颇有怨言。二是全县建筑垃圾几乎都没有收集清运,许多河道、沟渠、路旁、山边建筑垃圾随处可见,直接造成水体污染。三是乡镇普遍反映现行体制下的农村清洁工程运营费用高,乡镇财力难以承担,我们认为这样的机制难以为继。根据上述情况,请问:下一步将如何创新城乡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的运营和监管机制?
县住建局局长 燕子龙:
一、农村清洁工程实施的政策背景和基本情况
2010年国家农业部、建设部、环保部、爱卫会、妇联、发改委、财政部等9部委联合发文,以改善农村环境面貌为核心,全面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推进美好乡建设,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实施农村清洁工程,我县以住建局牵头,按文件要求建立了“村收集——乡运转——县处理”运行体系,利用上级项目资金建设了各乡垃圾中转站并配套了垃圾运输车辆和设备,以美好乡村建设点示范带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由于垃圾量大、运距远、处理成本高,地方配套资金投入不足,部分垃圾中转站使用率不高,覆盖范围主要集中在集镇、中心村、美好乡村点,致使农村清洁工程未能做到乡域全覆盖。当前,我县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工作主要是由各乡镇负责,市场化程度低,覆盖面窄,监管体系不完善。
为此,我局编制了宿松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对各类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都有具体处置方案。经3年的实践证明,这种运转机制和仅凭财政投入不适宜现时发展的需要,不符合环保要求,不能提升人居环境。我们认真分析、总结,学习周边先进地区的做法,拟通过PPP模式,向社会融资、政府一次性购买服务,分年付费的方式,解决资金和市场管理的问题。通过招投标程序,采取服务外包方式,建立一体化的收运处理系统和长效治理机制。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正在筹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县政府已与海螺集团签订了项目投资合同,现正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旨在解决垃圾末端处理问题和垃圾清运问题,不再进行填埋,不造成二次污染。
二、创新城乡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的运营和监管主要想法。
1.覆盖范围
县城城区之外的农村地区。即除孚玉镇、经开区、东北新城之外的21个乡镇所有行政村、社区,共21个乡镇195个行政村、社区,覆盖农村人口75.3万
2.运作模式
采取PPP模式,社会化运作,市场化率100%
3.建设资金测算
(1)陈旧垃圾一次性清理费用:5650万元
(2)环卫设备一次性投入:5620万元
(3)常态化运行费用(年均):4737万元,其中人员工资及管理费用3672万元;转运费用(含转运车辆油费、保险、耗损):1065万元。
三项共计约1.6亿元
4.费用负担
前期投入和运行费用全部由中标企业投资解决,县政府给予10年运营许可权,期满后设备移交县政府。建立定期调价机制。经测算,10年总投入约5亿元,平均每年服务费用为约5000万元,农村人均年承担66.4元。
服务费用采取政府主导、群众参与的方式筹集,计划由县、乡镇、群众按6:2:2比例分别承担。即县承担3000万元,乡镇承担1000万元,群众自筹1000万元。群众承担的费用按每人每年15元的标准,通过一事一议方法筹集。
5.管理模式
实行“三横两纵双向管理”模式,纵向管理两条线,一是县管镇、镇管村,二是保洁公司管项目部、项目部管保洁队;横向管理三条线,一是县管保洁公司、二是镇管项目部、三是村管保洁队,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形成全覆盖管理网络。
6.终端处理
以海创公司垃圾焚烧发电正式运营为时间节点。之前,全县农村生活垃圾转运至县填埋场进行填埋,之后,垃圾送海创进行焚烧发电。
7.实施责任主体
(1)进入PPP之前,由县住建局作为牵头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资金测算,开展财评。
(2)由县财政局PPP办组织招投标,引入投资公司,直至与投资公司签订协议。
(3)由中标企业组建项目公司,设立项目部,成立保洁队,开展运作。
8.其它事项
孚玉镇、经开区、东北新城所有社区和行政村不纳入此次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范围,建议相关农村地区集体土地范围生活垃圾治理费用,比照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经费标准,由县财政予以补助。
垃圾收运处理是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核心环节,基于我县垃圾治理工作和资金投入现状,建立统一完备、运转高效、作业精细的社会化收运处理系统和分级负担的资金投入保障体系是我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覆盖的现实需要。
以上运行管理系统和发电项目争取在2018年全面完成。届时,农村生活垃圾随时随处可见现象将得到有效遏制。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 周学军:
通过水污染防治工作专题调研,我们发现全县水污染防治工作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有些问题与我县规划工作滞后、规划监管乏力不无关系。请问: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如何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对违反规划行为将采取哪些措施?
县规划局局长 石雅煌:
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合理利用开发资源,是规划部门工作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水是人类生产、生活等息息相关的重要资源,为保护好水资源且不受污染,我们将利用规划的优势,做好如下工作:
一、积极推行“多规合一”规划编制工作,将县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保规划等形成一张蓝图,确定县城生态功能区、水源保护区、山区生态绿地、沿江湖湿地保护区,并提出其保护对策。
二、强化城镇污水的治理及海绵城市的推行。在总体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规划体系中,对排水体系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在城镇公共设施建设和小区开发中推行海绵城市理念,我们将把好规划要求关。
三、划定水体保护蓝线。今后建设项目占用水体的,在规划上一律不予通过。城镇规划区内水体面积不得减少。
四、从规划入手,减少农村水污染。在美丽乡村建设规划中,在产业规划上,杜绝形成水污染的产业,对中心村和自然村的建设和整治规划中,结合实际分类提出生活污水的处置方案。
五、加强规划宣传工作,开展规划进社区、进村庄工作,让老百姓了解规划,认识按规划实施对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形成有利于水污染治理的氛围。
六、配合相关部门,对建设规划造成水污染的行为严格按城乡规划法处理到位,绝不姑息。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 程向阳:
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着力节约和保护水资源,至关重要。请问,对此开展了哪些工作?存在哪些问题?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措施?
县水利局局长 余爱国: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当前水资源短缺、水污染严重、水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制约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为切实加强水资源的节约与保护,水利部门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实行水资源“三条红线”控制管理。一是严格用水总量控制。依法实施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把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纳入项目审批前置条件,实行中心一站式审批;依法实施取水许可,对50户取水大户实行总量控制,计划用水;限制新增取用地下水,严格控制增加开采量。二是提高用水效率。实行用水定额管理。建立重点用水单位监控目录,强力推进计量设施安装,安排投资28万元,完成了35户取用水大户监控设施建设,促进节约用水。三是严格核定水域纳污容量。限制审批入河湖排污口,控制排污总量,防止水污染,改善水环境。2015年,我县用水总量控制、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和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省市考核要求。
(二)大力实施农村水利。2013年以来,立足成效,围绕水、田、林、路、山综合治理理念,按照“点面结合,突出重点,整合涉农涉水项目,突出生态水利和区域成效”的思路,大力实施农村水利工程。一是着力实施“8小工程”,争取投资1.72亿元,共扩挖当家塘6255口,清淤沟河293条,更新改造泵站8000千瓦,新建维修加固小水闸62座,灌区节水改造12.6万亩,末级渠系改造26万亩。二是着力实施重点小农水项目,争取投资7500万元,对全县13个乡镇实施高标准农田节水改造项目,改善面积11.5万亩。三是着力实施中型灌区节水改造,争取投资1500万元,对钓干渠实施节水改造。四是着力实施水利血防工程,争取投资3918万元,实施了黄湖和永天圩等水利血防工程。五是着力实施农饮工程改造提升,改革农饮工程建管模式,推进农饮工程改造提升,累计完成了近40万人农饮工程建设任务。
(三)大力推进生态水利。开展了洲头乡金坝村生态美好乡村建设试点;着力争取水土保持资金3425万元,实施二郎镇等7个乡镇坡改地项目,治理水土流失1.39万亩。 推进江河湖库环境整治,县城防洪堤实施社会化管理模式,水环境进一步改善。着力推进华阳河蓄滞洪区安全项目,争取实施江湖连通,改善湖泊生态环境。
(四)加强水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每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重要节日利用电视台、网络等多媒体进行水法宣传,提高群众节水意识。
(五)强化水资源考核管理。健全组织领导和管理考核体系,建立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作配合、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把水资源管理与保护纳入各部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水资源节约保护意识不强,氛围不浓。人们普遍认为我县水资源充沛,不缺水,缺乏节水意识。重开发轻保护管理,造成水资源损失与浪费严重。二是部分乡镇自然生态不断破坏,企业开矿造成水土流失严重。三是工业、农业和城乡垃圾、污水造成局部水源污染,使可用的水资源紧张。一些地方有水不能吃、有水不能用。四是小型水利设施管理不善,加剧供需矛盾。60年代、70年代兴建的一些渠道老化、失修、破坏严重,大部分灌区达不到原设计灌溉面积,渠道水利用系数低,部分耕地失灌。五是基层水管单位管护不到位。基层工作、生活条件差,经济十分困难,基本工资难以保障。水利设施失管失修,恶性循环等等。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广泛深入开展基本水情宣传教育,加强水法律、法规宣传,强化社会舆论监督,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水忧患意识和水资源节约保护意识,形成节约用水、合理用水的良好风尚。
(二)加大“三条红线”管理力度。把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作为重要抓手,着力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的钢性约束。进一步健全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水资源费征收等制度,加大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力度。
(三)加大水资源节约与保护项目建设力度。统筹当前,着眼长远,着力争取并加快实施坡改地和清洁小流域治理等水保项目、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高标准农田节水示范区、中小河流治理、“8小工程”和抗旱应急水源等项目建设,全力打好农饮扶贫攻坚战,推进水生态优美乡村建设,促进水资源节约保护。
(四)加强水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华阳河蓄滞洪区安全项目前期工作力度,大力推进江河湖水系连通;加大清洁小流域等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力度,加强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积极开展水生态优美乡村创建,配合有关部门着力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促进水生态环境不断改善。
(五)强化依法节水管水。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取水、非法采砂、建章设障、污染水体、侵占河湖水域岸线等行为,维护良好水事秩序。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 侯长旺:
请问,华阳河湖群湿地保护外贷项目实施情况如何,还存在哪些问题?下步将采取哪些措施确保如期完成?
县林业局党组书记 张新:
为遏制我县湿地的退化,保护好我县湿地资源,2013年向国家发改委争取到了华阳河湖群湿地外贷项目。项目总投资4.9亿元人民币,其中沙特贷款3000万美元,约1.9亿元人民币。
一、到目前为止,项目的实施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是完成了项目提款的相关手续。2016年元月财政部与沙特发展基金会,正式签署了项目贷款协议;3月国家发改委、沙特国审核通过了《资金申请报告》;4月向省财政厅上缴了195万元的偿债准备金;7月份完成了《转贷协议》的签订,提款人签字等手续己全部完成并上报财政部国际财政合作司,完成了提取贷款的相关手续。
二是启动了项目设计招投标工作。项目《设计招标文件》8月份国家发改委、沙特国审核通过,招标局于8月11日正式对外发布设计招标公告,9月27日正式开标,黄湖大桥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近期将签订设计合同。生态修复及基础设施建设的设计招标,由于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不足三家,首次招标失败,第二次招标公告招标局已于10月14日对外发布,拟定于11月8日再次开标。
三是积极开展项目建设实施的调研。为加快项目的实施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我局组织技术人员反复到建设点踏勘,与项目所在地乡镇、村就项目建设内容和选址进行了多次交流对接,座谈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同时组织有关人员到外地考察调研,借鉴外地成功的建设经验。
二、项目建设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项目推进速度比预期的要慢。主要原因是由于外贷项目的前期审批程序要求严、环节多、周期长,且大都在省厅、国家部委及外国政府层面审批,协调较难,导致项目推进速度较慢。另外由于有关单位对外贷项目的实施及管理工作流程不熟悉,经验不足,没有专业的团队和业务人员,导致招投标工作反复、时间上的浪费。
二是项目建设地的选址上存在问题。湿地植物园原打算规划在乌池村沿龙湖一带,由于地势较低,防洪能力极差,今年被洪水全部淹没,不适合植物园的建设,需另行选择防洪能力较强、地势较高的地方进行建设。孚玉宣教中心的建设需选址在县城,在建设用地上还存在问题,需得到国土、住建、规划、东北新城等单位的支持。
三是内配资金项目的整合需要得到多部门支持。项目建设需国内地方配套资金约3.1亿元。主要内容是美好乡村建设、污染综合治理、两河流域湿地与水源涵养林建设、退田还湖、生态种植、生态养殖、黄湖大桥、大坝拆除等。这些项目的实施,需得到环保、交通、住建、水利等单位及有关乡镇的全方位的支持。
三、为确保项目如期实施,下一步采取的措施
一是排出时间表,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迅速完成生态修复及基础设施建设的设计招投标,尽快启动黄湖大桥的勘察设计,确保大桥设计及评审在2017年元月份完成;争取2017年3月完成施工、监理招投标工作,力争2017年4月全面启动该项目的施工建设。
二是加强调研,尽快确定项目选址意见。迅速抽调专人,组建项目建设办公室,充分考虑工程建设防洪能力和生态效应,节约工程建设成本,确保湿地植物园和宣教中心项目的建设选址尽快落实。
三是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对接,确保内配资金的建设项目如期完成。积极加强与环保、交通、住建、水利等部门的对接,加快内配资金项目的实施进度,确保内配资金实施的项目不影响整个项目的工期进度。
县人大代表 柏坤亚:
请问县城水源保护区有哪些违法建设情况?处理的情况如何?还存在哪些问题?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措施?
县城管执法局局长 祝翀:
县城水源保护区为一水厂(位于一天门桥下游200米)、二水厂(王店桥上游500米),两水厂水源保护区之间总长度约7公里。以水源保护区为中心200米范围涉及多个自然村庄。经实地查看,严控区(上游500米、下游100米)无违法建设,200米范围的保护区内自然村庄存在经批准的危房改造、一户一宅建房,也存在未经批准拆老屋建房、超批准面积建房以及偏远农村地区占用农田建房等现象。
处理情况。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建立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的意见》规定“县水利部门负责重要河道、干渠等水利设施管护范围内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监督、查处工作,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对上述区域的违法建设实施拆除。县城规划区范围内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巡查、制止和报告工作由所在乡镇、村(社区)和县城管执法局共同负责;拆除和查处工作由县城管执法局负责”。我局在巡查过程中,对防洪区发现的违法建设及时通报水利部门和所在乡镇,对水源保护区发现的违法建设及时通报所在乡镇(社区)并通报供电、供水部门实施断电、断水措施。同时对责任区域内违法建设实施拆除,对建成入住的违法建设不予处罚,不予办证,杜绝以罚代建。自2011年4月成立两违指挥部以来,共拆除5万余平方米。通过强有力的打击,水源保护区内私自开发、占用农田建设、一户多宅等违建现象得到有效控制。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乡镇、村(社区)及城管、国土、水利等职能部门在履行巡查、制止、报告、拆除责任时难以形成打违合力。二是疏堵结合不够,因未编制村庄布点规划,建房政策有待完善,控制性祥规未覆盖,导致审批渠道不畅,致使保护区内自然村庄居民因建房的实际需求难以落实,存在偷建、抢建、强建等问题。三是城管部门在机械设备不能通达现场情况下难以实施有效拆除,达不到震慑作用,仍需探索拆除的有效办法。
下一步采取的措施。一是进一步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城管、水利、国土等职能部门和所属乡镇(社区)应形成打违合力,加大巡查防控力度,确保早发现、早控制、早拆除,使违法建设消除在源头。二是科学编制村庄布点规划及控制性祥规,完善建房政策,使群众建房的实际需求与规划的刚性要求相统一。三是依法实施强制拆除,我局将在所属乡镇、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下,对县城水源保护区违法建设加大拆除力度,切实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