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宿松县人大常委会对渔民上岸安居工程开展调研
夕阳下的湖区美景
7月18日,安徽省宿松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农工委调研组深入千岭乡、佐坝乡和下仓镇,对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开展调研。
渔民上岸安居工程于2014年启动,目的是为了切实解决以船为家的渔民的基本住房安全,共享居住地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同时,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缓解渔业资源过度开发,减少生活污水直接排放量,减轻水域生态环境压力。宿松县境内可养水面84万亩,是全国优质水产品基地县,宜渔淡水面积居全国第二、全省第一,丰富的淡水资源孕育了来自全国各地的许多渔民,但是粗放的、掠夺式的索取对湖泊水体造成了影响,对湿地生态造成了破坏。为切实把珍贵的淡水资源保护好、利用好,实施渔民上岸安居工程既是国家部委和省市要求,也是推动宿松县大湖改革、实现“人湖共生”发展理念的一项重要任务。
调研组一行了解到,宿松县渔民上岸安居工程总户数为1419户,占安徽省任务的6%、安庆市的2/3以上,涉及9个乡镇40多个行政村、两个省级农场,面广、量大,居全省之最。作为一项民生工程,宿松县委、县政府高位推进,成立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长和分管县长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印发宿松县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实施方案》,根据以船为家渔民分布区域、作业区域现状,充分考虑渔民意愿,以危房改造、公租房统购租赁、自购自建、新建渔民新村四种安置分类实施,并严格落实相关补助政策。截止2016年底,1419户渔民上岸安居工程已基本完工。
调研组指出,渔民上岸安居工程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是深入贯彻“五大发展理念”的生动实践,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政府主管部门和有关乡镇要进一步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做好渔民上岸安居工程的后续工作。要进一步加快渔民新村和集中安置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使渔民上得来、住得下;要尽快落实社会管理配套政策,统筹解决好上岸渔民的户籍、子女上学和医保、低保、养老、生活困难救助等社会保障问题,因地制宜解决好渔民的生产资料问题,保障渔民能发展、能致富。